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关于公司开展票据质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
票据质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额度范围
内开展票据质押业务,期限为自上述议案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
司2023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方案
公司及其子公司以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质
押在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用来开具承兑汇票、贴现等业务,最高质押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5亿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额度范围内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
质押业务,有效期限为自该事项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票据质押业务额度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授权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公
司拟开展票据质押业务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业务开展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司与客户、供应商的结算过程中使用票据
的频率不断增加,通过开展票据质押业务可以减少票据管理成本,有效盘活存量
票据资产,提高资金利用率和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实现公
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开展票据质押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票据管理的成本,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开展票据质押业务。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开展票据质押业务可以有效盘活存量票据资产,满足
公司日常融资业务,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开展票
据质押业务。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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