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眼问政”栏目接到网友询问“捐献肝脏需要达到哪些条件?”网友在留言中提到自己想捐献肝脏,却不知道器官捐献有哪些流程和条件,也不知道哪家医院可以咨询和登记,希望能够得到解答。
(资料图)
针对网民朋友的疑问,记者咨询了贵州省红十字会与贵州省人民医院。
7月10日,贵州省红十字会作出答复:
授权的其他单位和组织应统一到国家管理中心备案。
目前,贵州省有三家医院可进行器官移植手术。贵医附院:肝脏、肾脏、胰腺、小肠;贵州省人民医院:肝脏、肾脏;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心脏、肝脏、肾脏。
据贵州省人民医院肝胆外科三部主任医师张毅介绍,现根据供肝来源不同,肝移植可分为公民逝世后尸体供肝肝移植和亲属活体供肝肝移植。
“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是当一个人去世后,将其功能良好的器官或组织捐献,用于救治因器官衰竭而需要移植的患者,使其能够延续生命,并改善其生活质量。可以捐献的器官有:肝脏、肾脏、心脏、肺脏、胰腺、小肠等。” 张毅说。
提到器官捐献者需具备的基本条件?张毅说,一是所患疾病,严重脑外伤、脑出血、脑梗塞、原发性脑肿瘤、缺血缺氧性脑病等;二是年龄一般不超过75岁,原则上身体健康、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原发性脑肿瘤除外)者。需注意的是,捐献者逝世后是否可以捐献器官,将由医疗专家评估后决定。
此外,逝世后器官捐献,需要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器官,或已报名为器官捐献志愿者,待其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达成一致意见共同或委托代表以书面形式表示同意捐献器官。
而活体肝移植在我国仅限于亲属间,是指从健康捐肝人体上切取部分肝脏作为供肝移植给患者的手术方式。
活体肝移植对捐肝者的要求:一是自愿健康的成年人,18岁至60岁;二是身高体重要和受体相符;三是捐肝者和患者要是亲属关系(三代以内的血亲、配偶或者有赡养证明的子女父母关系);四是血液检查ABO相合或相容。
张毅表示,有器官捐献意愿的捐献者可直接电话咨询贵州省红十字会(联系电话:0851-82273318),如若病情符合捐献条件的患者也可直接向咨询贵州省人民医院OPO办公室进行咨询,如若需进行移植手术,可到贵州省人民医院器官移植科进行咨询。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冷赛楠
编辑 赵飞羽
二审 刘思博
三审 刘丹
关键词:
热门推荐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