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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邢生祥
记者日前从青海省总工会获悉,省总把服务基层一线、服务职工群众、服务劳动模范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精准施策、靶向发力,近日,青海省总工会为2321名省部级劳模发放劳模专项补助金1058万元,实现对困难劳模应帮尽帮、应补尽补。
青海省总工会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国劳模、省部级劳模专项补助金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对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的发放对象、补助标准、申报与监督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各级工会按照规定和标准认真组织实施,开展摸底调查,全面系统核实与掌握劳模的收入情况、困难程度和生活需求,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为精准识别困难劳模,科学制定资金发放方案提供依据,做到全覆盖、不遗漏。
青海各级工会严格按照《青海省劳动模范专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办法》规定和《通知》要求开展申报工作,在深入调查、摸清底数、全面了解掌握困难劳模情况的基础上,严格审核申报材料,核实困难程度,征求相关人事、劳资、财务等部门意见,确保低收入证明、医疗证明等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据悉,青海通过劳模本人申请,基层工会初审把关,省级复核审查提交会议研究,困难劳模补助名单、补助资金在劳模所属单位、所属地区(产业)工会、省总工会三级公示后,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及时统一将各项补助资金转入劳模个人银行账户中,保证专款专用,确保发放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安全性。
青海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次劳模专项补助金的发放,有效缓解了部分困难劳模因收入较低、看病贵、意外灾害等带来的困难和压力,让家庭生活困难、退休时间长的劳模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的温暖,增强了劳模的荣誉感、幸福感和获得感,在全社会营造了尊重劳模、关心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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