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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记者袁超一、通讯员曹文倩)近日,黄石法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为黄石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十条举措》(简称“十条举措”)。
“十条举措”明确,黄石法院要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更强的担当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以更高的站位防范化解风险挑战,以更新的理念筑牢生态安全司法屏障,努力为重要增长极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同时,建立行政争议全域协同治理机制,完善行政机关调解、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工作的有效衔接,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情况、生效裁判履行情况,纳入依法治市年度考核内容。
在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十条举措”要求,黄石法院要紧紧围绕“降本增效”推动立审执全流程提速,全面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
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方面,加大对新材料、电子信息、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领域司法保护力度,激发自主创新活力。在深化都市圈司法协作方面,健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促进裁判尺度统一,实现资源共用、信息互通、经验互享。
“十条举措”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在发挥诉源治理实效、增强诉讼服务质效、提升执行工作成效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
黄石法院还细化工作要求,逐项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坚持日常考评与节点考评相结合,力促“十条举措”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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